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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协议

参赛者是在同意报名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所记以下内容的情况下进行报名的。完成报名投稿手续将视为同意报名协议全部内容,请务必阅读全文。

第1条(主办、运营)

  1. 剧象漫画×MediBang条漫创作比赛(以下称为“本比赛”。)由北京剧角映画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剧角映画”)与株式会社MediBang(以下称为“本公司”。)协办・运营。
  2. 本公司有权利进行包含停止、中断、终止、结束比赛等由本公司判断为需要的任何措施。
  3. 报名参加本比赛,即视为参赛者遵从本公司的运营方法并对其没有任何异议。

第2条(报名方法)

  1. 参赛者将视为是在同意本协议的情况下报名参加本比赛。未成年人报名参赛需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 参赛者可以利用本公司运营「MediBang」(https://medibang.com/)(以下称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称本服务)并在本比赛举办期间投稿参赛作品。
  3. 关于本网站以及本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全部归本公司所有。前项中关于参赛者可以利用本服务的允诺,并不包含本网站以及本服务相关的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4. 只有在本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本公司指定方法投稿完成的作品有接受审查的资格。
  5. 参赛者可以根据本公司所指定方法通知本公司来注销自己的注册记录。注销用户的参赛作品将视为取消报名。
  6. 关于本比赛的通知和联络,以及获奖通知和联络,本公司将通过向用户注册时所填写的邮箱发送邮件进行。
  7. 因为无法联络参赛者等理由无法通知获奖信息时,本公司有权取消获奖资格。

第3条(参赛作品)

  1. 当判断参赛作品内容符合下列项目时,本公司有权在不进行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取消审查资格,删除参赛作品,取消报名或获奖资格,注销账户等措施。此处所指参赛作品,包括参赛者昵称等信息在内。
    1) 违反报名章程,本协议以及本网站服务使用协议的作品
    2) 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作品
    3) 侵犯或有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的作品
    4) 导致或有可能导致犯罪的作品
    5) 情色,猥亵,暴力,歧视等有可能给他人造成不快的作品
    6) 猥亵,儿童色情或是虐待儿童等相关作品
    7) 诱导、诱发、助长自杀、集体自杀、自残或是使用违法药品等的作品
    8) 含有电脑病毒等其他有害程序的作品
    9) 含有广告营销的作品
    10) 报名必要信息中有漏填或错误的作品
    11) 与本竞赛无关的作品
    12) 以及其他被本公司判定为不适合的作品
  2. 关于包含过度的色情,暴力以及诱导自杀或犯罪等不适合未满18岁读者阅读的作品,参赛者请以本公司所制定的方法设置阅读权限。即使参赛者没有设置阅读权限,本公司也可根据自行判断设置相关权限。

第4条(参赛者责任)

  1. 参赛者自愿利用本服务以及报名参加本比赛,与此相关的一切行为以及后果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 参赛者必须对本公司保证享有参赛作品的合法权利,并无侵害第三者的权利。
  3. 当参赛者就参赛作品以及参赛中的行为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参赛者须自行解决争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免责声明)

  1. 关于参赛者投稿参赛作品的合法性和正确性,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公司没有义务监视参赛者行为以及保存或删除参赛作品。
  3. 对于参赛者利用本服务所需器材、软件、通讯手段等利用环境,与本公司无关,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关于删除参赛作品,取消获奖资格,变更、停止、中断、中止或结束本竞赛,注销用户,利用本网站时资料丢失,或是器材故障损伤,以及其他利用本服务或报名本比赛时对参赛者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访问过多或其他无法预期原因,导致显示速度下降或产生障碍时,也同样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即使由于某些原因本公司承担责任时,关于参赛者所遭受的直接损害,本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另外关于附加损害、间接损害、特别损害、将来的损害以及逸失利益,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上限为该参赛者报名比赛的奖金总额除以报名参赛者总数后所得金额。

第6条(参赛作品的处理)

  1. 参赛者于本比赛中投稿作品的全部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创作该作品的参赛者所有。获奖作品的后续版权转移及开发将在获奖者与剧角映画之间进行具体协商。
  2. 参赛者一旦投稿,视同同意参赛作品在比赛的宣传展示期间不行使参赛作品的名誉权,隐私权,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同一性保持权等一切著作人格权。
  3. 不论参赛者获奖与否,参赛者需事先承诺允许作品、作品留言及全部或部分的作者昵称,可刊载在本网站或本公司所管理的SNS,以及剧角映画所运营的网站、宣传册、传单上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并在活动时展示作品。刊载内容可能会进行部分修改或改编。
  4. 在前项所述状况下,如有必要,本公司在刊登作品时可省略参赛者名称、昵称以及自由记载栏,也可对作品的部分进行修正或改变。
  5. 为解决技术性问题,基于公共机关发布的法令进行正式核对,针对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对应,以及其他为运营本比赛产生需要的情况下,参赛者将视为允许本公司阅览、保存参赛作品或是展示给第三方。

第7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1. 本公司将遵照隐私权政策,妥善管理参赛者个人情报,仅在本比赛的适当运营、参赛者的联络与通知、奖金支付以及与此相关的附带利用目的时使用。

第8条(准据法、仲裁、审理以及管辖法院)

  1. 本协议的准据法为日本法。
  2. 即使本协议的某条规定通过审理确认无效或没有强制力,本协议的其他规定或是部分规定仍继续有效。
  3. 根据协商无法解决的事情以及本协议相关的法律争议要通过调停或是诉讼解决时,东京地方法院将作为第一轮审讯的专属协定管辖法院。
附则
本协议从2016年12月8日开始实施。